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的除外。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申请期限,申请期限将从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因此,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为60天,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在土地批准之后,需要在60天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申请期限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期限。
土 地 征 用 复 议 期 限 是 多 久 ?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而土地征用复议则是指对土地征用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在收到征用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原批准机关申请复议的行为。根据该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征用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征用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批准机关申请复议。因此,土地征用复议期限为三十日。
土地征用复议期限为三十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征用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征用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批准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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