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复核后不服起诉期限是六个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起诉期限应该从受到复核决定书之日起计算,也就是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后不服怎么办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后的结果不服的处理是:
1.向有关机关或者是部门申请行政监督;
2.根据我国国务院相关条例的规定,公民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信访申请;
3.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申请撤销或者是变更交通管理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下面介绍以下各个阶段救济途径。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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