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有我的委屈,这么多年来,我和丈夫黄某根本无法交流沟通,我实在没办法了所以才要求离婚。8月26日,金城江女子兰某在法院里哭诉自己近年来所遭受的委屈,要求法院主持调解离婚。当天,在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兰某与黄某和平分手。
原告兰某与被告黄某于十年前登记结婚,一年后便生育一儿子,婚后二人感情一如既往的好。本来一家三口可以尽享天伦之乐,但好景不长,2007年,被告黄某便染上了某种男性疾病,导致其从此未能与原告行夫妻义务。此后,二人之间逐渐争吵,最终导致双方无法交流和沟通。被告黄某也因患病自信受挫,对原告不闻不问。原告最终无法忍受这种只有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的生活而向法院起诉离婚。
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在离婚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但却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产生分歧。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原告兰某同意作出让步,同意小孩由被告抚养教育,其每年年初支付孩子生活费3600元,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凭发票由双方各承担一半。至此,这起离婚案最终圆满解决。
(文中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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