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按揭或转按揭时,需要支付按揭公司、评估公司及银行等相关机构的服务费用。按揭费用主要包括:
1.房屋查案费:每证90元,由房管局收取;
2.房屋评估费:评估价×0.5%,由评估公司收取。如果不需要出评估报告,则只收取300元的初评费;
3.按揭代理费:按揭公司直接收到的服务费用,标准是贷款额×(1%~
1.5%);不同按揭公司执行的标准有差异,较为普遍的是贷款额的1%或1.2%;
4.贷款保险费:贷款额×1.2×0.1%×贷款年限,保险公司收取,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最高年限是20年;
5.贷款合同公证费:每宗300元;
6.转按揭合同协议公证费:每宗300元;
7.交易委托公证费:每宗200元;
8.银行公积金代办费:每宗500元,由相应银行收取;
9.他项权利登记费:每证250元(番禺每证500元),由房管局收取;
10.贷款印花税:贷款额×0.005%,由银行收取。
其中,银行公积金代办费大部分银行都不收取。另外,办理转按揭时,个别银行还将收取转按揭费,每宗500元至1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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