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所欠的债务不需要子女承担。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父母的债务由他们自己承担。但作为债务人的父母死亡,子女继承遗产的,继承遗产的子女应当在继承遗产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或者作为债务人的父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子女是其监护人的,此时作为监护人的子女需要对方作为债务人的父母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父母生前债务子女是否需要承担
父母生前债务子女是不需要承担的,但子女继承遗产时,需要清偿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子女没有偿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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