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工资标准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可以了,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3.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生音津肚的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假期天数相关
哺乳假工资标准是如何计算?
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2、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3、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4、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5、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6、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7、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8、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9、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
国家劳动局之所以制定这样的标准规定是为了鼓励女性劳动者生育,和保证女性劳动者作为母亲的权利。在我国实施这样的管理规定以后,我们国人的生育期望就会有所上升,同时也能够保证孩子的健康发展。国家对于哺乳假工资标准的制定是根据当年实际发展情况决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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