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可以确定夫妻感情破裂,在诉讼中,调解不成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两年的分居必须是连续的夫妻分居两年,同时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新民法典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是否可以离婚与分居多久没有关系,不论分居与否,只要有一方想离婚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分居如果满两年,并且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的,只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并不是离婚的必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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