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合同当事人的意思是虚假的;
2、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怎么赔偿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一、房、地分别转让的,合同无效。我国实行房地一体原则,房屋是建在土地上的,与土地是不可分离的。所以房屋转让的时候也必须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在买卖房屋时,只转让了房屋而没有转让土地的,那么该合同是无效的。
二、因欺诈而转让房屋的。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付第三方使用的,买方向法院请求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三、商品房预售违法的。
四、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五、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六、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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