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首先是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有实质性异议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则没必要让侦查人员出庭。其次,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所陈述的情况应当对证明案件事实具有重要作用。如果该侦查人员陈述的情况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不大,或者所证明的不是案件中影响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则没必要让其出庭。
一、证人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义务是什么
证人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义务,具体如下:
1、有作证的义务;
2、如实作证;
3、出庭接受询问、质证在法庭上,证人应当接受法庭的询问和各方的质证;
4、遵守法庭秩序。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秩序;
5、证人对司法机关所询问的情况以及所陈述的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刑事案件流程,具体如下:
1、侦查;
2、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3、审判,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二、被告人出庭是否有权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吗
被告有权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其中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出庭作证是审查判断证人证言真伪的一种直接有效形式,哪一方对证人证言有异议,哪一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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