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受理的理由有哪些
时间:2023-03-22 09:11:50 29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理由如下: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等等。

一、劳动仲裁执行期限为几天

劳动仲裁生效执行期限是6个月。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多久可以结案

劳动仲裁多久能结案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劳动仲裁一般在四十五日能结案;但如果案情复杂的,则可延长最多十五日再结案,但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且仲裁庭需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内容、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申请时间是否符合仲裁时效规定。

三、怎么投诉公司乱扣工资

公司乱扣工资克扣员工工资,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者申请仲裁的,符合立案条件的,申请仲裁应当当场受理。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若是属于材料提交错误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应当补正的内容。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市需要设立仲裁委员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级仲裁委员会相互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各自独立仲裁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各自向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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