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是按工伤缴费基数来赔的吗
时间:2023-04-11 17:00:36 25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工伤保险待遇通常是按照伤者受伤前12个月的实际工资收入的平均数计算或者按照伤者统筹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是按照缴纳的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差额应当由用人单位补齐。

一、北京工伤4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四级的赔偿标准:通常情况下,会先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的是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单位会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的是百分之七十五的本人工资。如果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差额。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在工伤保险中,保险费由

(一)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所谓“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即单位应该按照全体员工的实际工资缴费。

(二)如果单位没有按照实际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应该属于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其一是劳动部门可以给予单位处罚;其二是造成了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减少,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

(三)在计算单位违法行为造成你的待遇损失时,是否按照你的实际工资计算,要看你的实际工资是否超过了所在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如果超过了就只能按3倍计算,如果未超过则按你的实际工资计算。假如你当地所在市平均工资为800元,那么由于你工资超过800的3倍,只能按2400元计算,如果当地的平均工资是1000元,那么3倍就3000元,你的工资未超过,就按你的实际工资计算。

(四)要求单位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应该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后60日内提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属于社保中的一种,一般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就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而费用都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所以,就算单位与职工约定有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就应该开始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赔偿费用只能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三、辽源工伤二级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怎么确定?

工伤二级的赔偿标准:通常情况下,会先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的是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单位会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二级伤残的是百分之八十五的本人工资。如果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差额。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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