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婚前个人购房、产权证上署一人名字,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即使婚后是由双方承担按揭款,也是婚前个人财产,不以还款行为改变其物权属性。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其夫妻双方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作为对共同债务负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义务人,其个人财产也应用于偿还共同债务。
一、离婚没有还清房贷怎么办
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
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
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为子女结婚后购房出资,应该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这需要在赠与时作出证据证明,最好是办理公证。如果父母愿意出钱为子女购买非婚房屋,比如说投资性的房屋,且属于子女一方所有,那么,这就应当认为是子女一方的财产。
对于婚后购买的按揭房的归属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按揭购买的房产归属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看做一种对银行的债务关系,即婚前由一方缴纳首付款和偿还贷款的部分为一方所有,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为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若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房款的一部分,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证为此方的名字,婚后与另一方共同偿还贷款。即使以后离婚,在分割财产时,房屋的产权还是为首付款个人,剩余的银行债务也是由承担首付款的个人负担,但对于婚后一方与另一方共同偿还贷款的该部分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即使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房款的一部分,一方在婚后也是个人供款于银行,但是由于取证困难,也将可能视为婚后期间共同偿还贷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所以,父母给子女的婚后购房款,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情况考虑。
三、房子抵押贷款给银行如果夫妻离婚怎么处理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2.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则应该属于婚前财产。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还贷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4.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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