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1、组织和成员稳定,人数众多;
2、通过犯罪或其他方式获得稳定的经济来源;
3、多次犯罪活动,为非作歹;
4、在某些地区或行业形成非法控制,称霸一方。根据不同的分工,行为人可能违反组织黑社会组织罪、参与黑社会组织罪、领导黑社会组织罪。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行为人犯有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组织罪、同时犯其他罪的,应当数罪并罚。
黑社会与黑社会组织
在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认定的研究中,先须明确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内涵和外延,而要明确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内涵和外延又必须先明确黑社会与黑社会组织的内涵。
(一)黑社会
黑社会一词本不是刑法学上的概念,而是刑法学引进犯罪学的一个概念,并用于罪名概念上。黑社会一词是外来语,汉语里的黑社会是从英语nder-worldsociety转释而来,其意指地下社会、下流社会等。在汉语中的黑字有几层含义:1、私下的,秘密的,非法的;2、邪恶的;3、其他。黑社会的黑的含义是指私下的,秘密的,非法的,邪恶的1。社会的含义是指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总体2。而黑社会所称之社会,表明它已不同于初级有组织的犯罪,比之犯罪集团更为严重,形成了小社会3的程度。国外也将黑社会称之为犯罪辛迪加,意为犯罪联合体。黑社会的含义是什么?至今国内外均无统一的认同。近些年来国内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中提出了自己观点,主要有:1、黑社会特指大规模有组织地从事犯罪勾当的邪恶社会势力4。2、黑社会是有意识地组织起来以达到犯罪目的的社会团体。3、黑社会是指以掠夺经济利益为最终目的,专门从事犯罪活动,成员众多,等级森严,资金雄厚的永久性和半永久性的秘密组织6。4、黑社会是指有严格的内部结构系统和高度组织化的犯罪组织7。5、黑社会是指三人以上不特定多数人,以获取非法的经济政治利益为目的,与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相联系,有稳定的资产和公开的身份,以宗教帮会为主要组织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能影响社会生活秩序的,从事职业化、企业化的团体8。6、黑社会就是一种独立于正常社会,具有反社会的价值观念、文化心理、严密的组织形式的犯罪团体9。前述几种观点,都是从一定的视角揭示了黑社会的内涵,对科学理解和把握黑社会组织的本质有积极意义。但是,由于其视角不同,不可避免带有一定的局限。第一种、第二种注重于有组织规模,实施犯罪的行为,而忽略了其即实施违法行为,也实施犯罪行为。第三种注重了黑社会的秘密一面,又忽略其并非一定都是秘密的,有的也不掩饰的公开化,如日本的山口组。第四种注重其高度组织化,又忽略事实上其黑社会的核心层是高度组织化,其外在的成员大多数又是松散自由的一面。第五种注重有稳定的资产、公开的身份,形成职业化、企业化犯罪,忽略了由于外延过窄,而不利于社会防卫。第六种注重了带有社会结构特征的组织形式、内部帮规,支撑的黑金精神,即忽略了其行为方式的行业性或地域性与支撑的经济实力。
经分析比较,吸取诸学者专家对黑社会的涵盖共识,笔者认为,所谓黑社会,是指不特定多数人与主流社会相背,具有反社会的价值观,亚文化10心理,有相应的资产和公开的身份,为获取非法的经济政治利益,组织骨干成员较为固定,内部具有较为强制性的规定,盘踞一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固定组织。
(二)黑社会组织
黑社会的生存作为主流社会的霉生面,是滋生各种违法犯罪的温床,它是社会的毒瘤,受现实社会的格外关注,这种社会的霉生面一旦与一定组织结构附体合一,则对社会的危害更大。什么是组织?所谓组织,是指用来促进个人向目标努力以取得成就的合作性社会系统11。这个系统离不开成员的结成,犯罪组织也是如此,因此,所谓犯罪组织,是犯罪成员结成的具有一定目标的,成员之间具有分工与合作关系的,同时具有隐蔽性的反社会系统12。黑社会组织作为有组织犯罪的形式,是犯罪程度最高的一种犯罪组织,它是独立并对抗主流社会,具有反社会的价值观,亚文化心理,有资本支撑,盘节或控制一方,具有严密组织形式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集团。
根据这一概念,黑社会组织一般应具有以下特征:1、组织形式的严密性。黑社会组织的严密性,是其以首领、帮主或黑老大为首的稳定的核心,统一统管与控制,塔型结构层次,骨干分工分明,等级森严,网络以混迹社会的不稳定分子的群体为主的人员实施一线违法犯罪活动的,严密组织结构;打造内部强制有效的运转系统;严酷的纪律、规约为制约机制;行动有统一的纲领计划为体现;其犯罪容易得逞,对社会危害极大。2、敛财聚资的疯狂掠夺性。黑社会组织疯狂掠夺敛财积聚资本、拥获经济实力是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奋斗目标,他们不惜一切手段,地下的、公开的、非法的、合法的、更多地是暴利掠夺式,其经济实力往往会形成对其所盘踞地域或行业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用以对抗主流社会和法律制裁,以求其长期生存更大发展,最终控制经济的目标。3、政治上的腐蚀渗透转化性。任何有组织犯罪生存都离不开政治背景。古今中外黑社会组织之所以能长期生存发展,都与其官匪勾结,沆瀣一气,互相利用有密切关系。所以,黑社会组织势必用它长期非法获取的经济利益贿赂收买官员,编织保护网,打造保护伞;以赞助、开办慈善事业或公益事业为名笼络人心,甚至以贿选、助选、直接参选跻身政界,以将部分政治权力转化为黑社会的权力,我行我素地实施犯罪活动。4、盘踞称霸一方的区域性。黑社会组织为维护其统一管理与控制,以达到最大限度获取经济的目标,必然要盘踞势力范围和利益场所,实行对一定区域或行业的非法控制,打造称霸一方的黑秩序,无所顾忌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地鱼肉百姓,致使国家法律,司法机关,对他们及盘踞的区域失去控制。5、犯罪手段的暴力性。犯罪手段的暴力性,是黑社会组织鲜明的行为特征。它凭借暴力行为起家、有自己社会中独特语言,即黑话,隐语等,形成独特的犯罪文化。发展壮大势力,其实施的暴力行为一般都具备暴力型犯罪的构成要件。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武装走私、贩毒、绑架、组织卖淫、贩卖军火、窃取情报信息等。黑社会组织是实行黑社会犯罪活动的主体,由于其特征决定了黑社会组织的犯罪是高度组织化的集团性犯罪,也是对社会经济秩序、生活秩序,以至政治秩序危害极大的犯罪,因此,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有组织犯罪的最高形态,甚至被联合国大会有资料宣布为全球性的瘟疫,世界三大犯罪灾难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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