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申请人申请
办理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房屋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及《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5.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记载于登记簿
5、收费
6、发证
收费标准:
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80元/件;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受理公众办事时间:8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金厦广场三楼大厅及五区发证所、沈阳市浑南新区银卡东路6号(浑南综合办公楼)二楼、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甲三和大厦五楼(于洪广场东侧)
联系电话:9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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