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户口在爷爷名下,与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实质的关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丧失了监护能力的,那么由有监护能力的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按照顺序担任监护人,所以不管孩子的户口在谁的名下,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只有在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前提下,会有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孩子第一监护人是谁
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分别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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