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者向市商务局申请注册,提交资料获得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系统的注册号码和密码的特许经营者获得注册号码和密码后,注册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填写注册资料,向商务局提供纸质注册资料的商务局根据注册管理方法的要求验证资料,注册符合条件的企业。特许经营备案所需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基本情况表;市场计划书;店铺登记表;电子版材料;主要是以下几种: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首份特许经营合同;提交特许经营合同样本;操作手册目录;主管部门有关特许经营的批准文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以及与特许经营有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明。
最新特许经营备案程序及材料是什么
备案步骤
第一步:办理“两店一年”证明。
第二步:获取登录号。携带相关备案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备案机关进行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原件退还备案企业,复印件由备案机关留存归档,同时,获取进入《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的登录号和登录密码(详见第六条备案登录号获取方式及所需材料);
第三步:登录系统。在获取登录号和密码以后进入《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首页,在页面左上角的企业登录框中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企业申报页面;
第四步:修改密码。如第一次登录系统,为了保证用户的资料安全,系统会自动要求用户修改密码,点击保存自动退出系统;
第五步:填报备案资料。再次进入系统,按照系统申报首页的五项内容要求进行填报,所有备案资料填写完毕后,点击预览及申报,在此界面,备案企业可以看到所填报的资料,经核实无误后,点击“申报备案”,即可把备案信息传到备案机关进行网上备案审核。
备案登录号获取方式及所需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和年检证明)、复印件,如果无法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和年检证明)的,应该持有经颁发营业执照(副本和年检证明)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务主管机关、省级以上连锁协会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如公证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与特许经营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它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只有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应另提交由四川省版权局出具的此商标著作权登记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汽车、书报杂志、药品、农药、农膜、原油、成品油、化肥、音像制品、粮食、植物油、食糖、烟草、棉花)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首次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现在使用的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6)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书(见附件);
(7)填报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表、特许人中国境内全部直营店铺情况表、特许人中国境内全部加盟店铺情况表、市场计划书(见附件);
(8)企业操作手册或运营手册、管理手册,主要内容是特许人给予被特许人的指导和支持,并对被特许人经营管理进行统一规范要求的书面文字材料,包括经营管理,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方面内容(《操作手册》可只提供操作手册目录,但该目录应当包含各章、节主题及对应页码,并注明手册总页码)。
2、企业通过公证形式委托受托人领取
除同企业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
(1)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受托人非企业内部人员该委托书须公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委托服务机构(省级以上连锁协会或法律服务机构)领取
除同企业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
(1)服务机构应持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2)服务机构核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年检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属实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及其指定的承办人的法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2007年5月1日后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还需提交由设区的市或州商务局开具的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即俗称的“两店一年”的证明);2007年5月1日前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还需提交第一次订立的特许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逾期备案的情况说明”。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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