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不同于劳务合同,装修时签订的合同一般为承揽合同。
《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劳动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承揽人的义务
1、承揽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来完成交付的工作。
2、提供约定的材料,接受定作人检验;或者在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情况下,对其提供的材料,及时进行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此外,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3、对于完成的工作,定作人要求保密的,承揽人应保守秘密。
4、接受定做人的监督
5、对工作成果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全文4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