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有服务期限,具体期限由事业单位与在编人员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确定劳动合同,劳动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