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户口迁移的办理流程和基本落户条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是基本落户条件,子女投靠父母的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则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相关材料,报分、县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相关材料,报分、县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申请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申请户口迁移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人户口簿: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或者提供其原所在单位或学校开具的户口证明;
2. 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或者提供其原所在单位或学校开具的证明;
3. 申请人原户籍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其原所在单位或学校开具的证明;
4. 申请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需要申请人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5. 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申请人需要提供其本人或其原所在单位或学校拥有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
6. 实际居住地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其本人或其原所在单位或学校所在地的有效居住证明。
综上所述,申请户口迁移需要提交以上六项材料。如果在申请过程中有任何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例如材料不齐全或缺乏相关证明文件,相关部门将有权拒绝办理或要求申请人补全材料。
申请户口迁移需要提交六项材料,包括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户籍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以及实际居住地证明。如果在申请过程中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相关部门将有权拒绝办理或要求申请人补全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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