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开庭,但不支持残疾赔偿项目。建议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的委托。上级评估后,将支持残疾赔偿金、家属生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论异议如何处理?
解除对残疾评定结论的异议有两种方式:
1。通过诉讼手段,法院不会受理。首先,当事人应当当庭质询鉴定人;其次,应当聘请专业人员对伤残鉴定结论进行质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并提供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不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三)鉴定结论明显不足;(四)经质证后不能作为证据的其他情形。
缺陷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解决的,不得重新鉴定。第二十九条法官应当审查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是否有下列内容:(一)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委托鉴定的内容;(二)委托鉴定的材料;(三)鉴定的依据所采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4)估价过程的说明;
(5)明确的估价结论;
(6)估价人员的估价资格说明;
(7)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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