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主要涵盖了以下四种方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经由调解协商达成共识、利用仲裁程序进行裁决以及通过法律诉讼寻求最终的判决。首先是友好协商这一方式。当合同双方已经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基础后,可以通过自行协商的形式来处理存在的争议及纠纷。这种方式被视为首要的尝试措施。其次是调解协商。倘若无法在各项议题上取得共识,并且各自的意愿都倾向于协商解决的话,那么合同当事人便有权利请求相关机构介入调解。举例来说,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或者其关联企业属于国有性质,那么他们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交调解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应在保持公正客观的立场上,明确双方的责任归属,避免任何违规干预行为。除此之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委托合同管理监督部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等机构开展调解工作。第三种方式是仲裁程序。当合同双方经过反复努力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并且均表示拒绝接受调解的时候,合同当事人有权根据合同条款中的约定或者在纠纷发生后双方共同达成的仲裁协议,向异地仲裁庭递交仲裁申请。最后一种方式是法律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包含仲裁条款,并且对于仲裁事宜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合同当事人有权就合同纠纷事项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寻求司法救济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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