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参与活动的人员均为用人单位的同事,活动地点也在用人单位的球场,但是此次活动并非用人单位安排的训练活动,也不是用人单位委托他人组织的活动,而是同事之间自发邀约的娱乐锻炼活动,其受伤情节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的情形,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员工午休猝死属于工伤吗
在工地上,中午吃饭后的场地午休而死亡的,应当申请工伤认定。
1、工作中的中间就餐时间属于属于员工的合理生理需要,应当视为工作时间;
2、在工地上属于工作地点;
3、吃饭的短暂休息属于与工作相关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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