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土地使用权年龄限制
1、领取使用证的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年龄应当达到结婚年龄。但是,特殊情况下,18周岁以下的,在其监护人等的帮助下,也可以办理土地证。
2、按照我国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承包人在承包集体土地期间,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即使承包土地的使用人去世,其土地承包使用权还可由其子女继承。除非承包人自已认为自已已缺乏劳动能力,自愿交回承包的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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