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离职但劳动合同未解除怎么办
若您已于原公司辞去职务,然而尚未完成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您可采取以下精密规划步骤:积极寻求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之途径:优先考虑的是,您能主动与雇主进行沟通,尝试在尊重彼此利益的基础上达成双方共同认可的解除劳动合同结果。
若双方协商成功,雇主或许需承担给予经济补偿的责任。
递交劳动仲裁申请:如通过协商难以解除劳动合同,亦或是雇主未能恪守双方共识的和解协议内容,您有权依法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以便解决由劳动合同解除及终止所引发的任何纷争。
依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此类争议皆应遵守此法的管辖规定。
如果对仲裁裁决持有异议,您还可在获得法律援助的前提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追索经济补偿金:倘若雇主存在欠薪、延发薪酬等行为,您有权利及时向当地劳动监督行政机构进行投诉,同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和中断劳资关系以及主张经济补偿等合法权益。
劳动监察大队有权责令雇主支付拖欠的工资,如调解无效,您还有权发起劳动仲裁。
针对拒不执行劳动仲裁决定的情形,您同样具有申请司法强制执行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解除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时,通常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协商一致性解除:即雇主与劳动者基于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充分且真诚的沟通,可以共同商定解除劳动合同。
这并不仅仅局限于对解除劳动合同本身达成共识,同时还应囊括了各自提出的相关附加条件,诸如对于商业机密以及培训费用赔偿等方面的处理方案也需达成无异议决议。
预先通知解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向雇主提前30天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
若处于试用期阶段,perce则享有提前3天向雇主通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随时通知解除:若雇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约,而无须进行事先告知: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全面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或工作环境;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应付工资福利待遇;未履行法定义务,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由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所列明的某项原因致使劳动合同宣布失效;使用暴力手段或不正当手段强制约束员工自由;在检查检修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强迫员工从事危险作业,严重威胁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我们提醒您,解除劳动关系牵扯到诸多方面的利益,因此在作出决定之前,务必寻求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的意见,以便在符合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可能发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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