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身份证号: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
乙方:XXX身份证号: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
甲、乙双方为同居关系,自XX年XX月XX日起开始同居生活。双方为了更好地明确同居期间取得财产的归属问题,防止因解除同居关系发生争议,现将所有的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进行划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对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的归属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房产。甲乙双方同居期间以XX名义购买房屋一处,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该房付款方式为___,首付款为人民币_____元由___支付,银行按揭贷款总计为人民币___元,每月还款人民币___元,自___时开始偿还,月供还款由____支付。现双方认可该房屋产权按下列几种方式处理:
(1)两人共同所有,各占一半产权;
(2)双方按份共有,具体的份额比例为X∶X
(3)___方所有,但若两人分手,则拥有房屋产权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款人民X元。
二、其他财产。甲乙双方同居期间取得的其他未列明的存款、股票、基金、收拾及个人生活用品等,双方认可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谁出资购买归谁所有;
(2)不论谁出资,为甲乙双方的共同财产,各占50%的份额。
三、债务。甲乙双方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双方认可按下列几种方式处理:
(1)在谁名下的债务,由谁承担,与对方无关;
(2)不论是谁名下的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四、附则。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署时间: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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