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再次判决,主要情形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情形等。
夫妻离婚后还能再回孩子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后,符合法定条件的,还能再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在正常情况下,抚养权是不可以进行变更的,想要变更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的:1、可以和对方商量,对方同意变更的,可以变更抚养权;2、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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