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担保期限,影响的只是胜诉权,但不影响诉权,所以不论是否超过担保期限,起诉都是合法的。担保人如认为已经超过担保期限,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可以向法院提出答辩,反驳、否定原告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
担保期已过法院判决连带责任
如果你作为担保人,但担保期间已经经过,则你享有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抗辩权,除非在案件审理中你明确表示放弃该权利,否则可以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要求重新审理。从法律上来讲,保证期间属于除斥期间、不可变期间。在案件审理中,法院应当主动审查保证期间是否经过,并向保证人释明。一审法官没有主动审查该期间是否经过即作出判决,应当属程序违法,建议你向一审法院提出再审的书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全文4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