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阶段商业特许经营鱼龙混杂,许多特许人根本没有服务及履约的能力。因此,特许人会选择与被特许人签订较短时间的合同。只要是双方的意见达成一致,加盟合同期限可以设置为一年或者两年。
2、法律规定,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三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之所以规定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是因为特许经营合作关系是授权投资创业的合作关系,被特许人要经历投资、回本、赢利三个阶段,合同期限过短,可能导致被特许人投入了大量资金但还没回本合同即到期终止,显然对被特许人不公平。
律师补充: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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