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小徐:我名下有一套房且正在贷款中,这套房是我与妈妈的联名,房产证写着两方共有。现在有各种原因,想减去房产证上我母亲的名字,这套房让我独自持有。请问应该怎么操作,具体程序如何,其中产生的费用是多少?
东莞市房管局产权科相关人士解答,首先,要看所述的现在房产的现状,无论是房产证加名或者减名,即为发生了产权变更,只能在房屋无抵押、无按揭贷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交易和变更产权人。所以你的情况,需在还清贷款后、取消抵押后再进行减名。
其次,鉴于房子原共有产权属于你和母亲,属于直系亲属之间的产权变更,目前可操作的方式是赠予或者买卖。若不是直系亲属的关系,产权变更仅能走买卖的渠道。
东莞地税局南城分局也作出解释,赠予的方式,需要到公证处出公证书,公证你们之间的赠予合同,这种方式需要缴纳契税。由于是共有房产,默认为你母亲拥有一半的产权,并将这一半的股权赠予给你,所以纳税的基数是评估房价的一半,契税税率为3%。
还有一种方式是买卖,就是你母亲将自己一半产权卖给你。按照普通房产买卖的过户程序处理,因此要缴纳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要指出的是,视乎你们的物业是否普通住宅、房子是否满5年、面积多大(影响到按照普通住宅或者非普通住宅来缴纳相应的税)。打个比方,如果是166平方米的非普通住宅,并且卖方这套住宅是广东省内的唯一的一套,那么,按照评估房价的一半为基数,契税的税率为3%。如果是已过5年的房子,但为非普通住宅,营业税需要按照差额征收现在评估价减去一手楼购买时的发票价,得到差额的一半,税率为5.6%。另外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如果你妈妈该套房子为广东省内的唯一住宅,那么个税免征。
在办理了缴税后,凭完税税单,带上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等文件,去所在地房管所办理,登记费要80元一份。按照你递件的时间,现有政策大概30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结取新证,但实际上不需要这么久就可以收到取件通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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