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部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小组一行6人顺利完成盘锦市辖区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共抽检样品30批次,深受工作组好评。
按照农业部例行监测工作要求,盘锦市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协调小组,积极配合农业部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小组做好抽检前、抽检中、抽检后的各项工作。工作组先后深入到兴隆大厦、兴隆集贸市场、钻井批发市场、第四百货、鼎信商厦、腾飞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场等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抽检样品30批次。其中猪肉6批次、猪肝6批次、鸡蛋6批次、鸡肉6批次、牛肉3批次、羊肉3批次。
这次农业部例行监测,我省被列人的城市确定为沈阳、大连、鞍山、盘锦四地,品种涉及猪肉、牛肉、羊肉、猪肝、鸡肉、鸡蛋等,监测项目包括β受体激动剂、磺胺类药物、氟喹诺酮类药物等。
全文34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