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后继续上班两年后辞职公司有赔付吗
在历经了工伤事故并在康复岗位上辛勤劳作2年后,辞去目前职务的员工,将有资格获得一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以及由其雇主提供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具体的待遇标准须依据各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规定的标准来实行。
工伤保险基金政策中规定,会按照患者所遭受的伤残程度,以其在原工作岗位上所应得收入的具体数据作为参考依据,来发放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这其中包括七级伤残享有13个月的本应所得工资、八级伤残享有11个月收入、九级伤残能有9个月的本应所得工资,以及十级伤残可以享受7个月的本应所得工资作为参照。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上班途中车祸工伤赔偿标准
若在正常上班途中遭遇意外车祸,此情况并不一定能够被认定为工伤。
若该意外车祸并非因劳动者本人主观上的重大过失或错误原因而导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上班途中发生的车祸便有可能得以被认定为工伤;反之,假如车祸是由劳动者本人在主观上的重大过失或错误行为所引发的,那么这样的情况将无法被认定为工伤。
按照相关法规,职工仅需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并非本人对事故产生主要影响的交通事故、地铁、轮船等公共运输工具的运行事故或者火车事故的伤害,方可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n(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n(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