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破产后,要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给予员工相应经济补偿,公司财产清偿共益费用和破产费用后,就要对员工进行补偿。
一、公司破产员工的补偿怎么算
公司破产清算员工补偿的方式如下:若公司因为破产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有拖欠职工工资的,需要清偿职工工资和相应的社保费用。
二、公司破产后赔偿员工的经济补偿吗
公司破产后应当赔偿员工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资标准为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员工的平均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三、企业破产员工补偿标准
企业破产员工能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在破产财产优先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求破产人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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