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卫病残津贴申领地点
中卫市就业创业和社保服务一楼大厅(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105号,7路公交线路经停)
二、中卫病残津贴申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三、中卫病残津贴申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每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下午14:00-17: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四、中卫病残津贴申领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选择网上申报,也可选择快递申报,申请材料通过快递方式收取。审核部门可选择通过网上、快递或代办等方式进行受理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审批结果通过电子、快递或主动上门等方式送达。
申请人可选择网上申报,也可选择由审核部门代办申报,申请材料通过代办方式收取。审核部门可选择通过网上、快递或代办等方式进行受理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审批结果通过电子、快递或主动上门等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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