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显失公平是合同可撤销的法定事由,但不能直接视为无效,需要在除斥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后撤销合同,合同撤销的自始无效。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一般表现为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违背了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明显不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吗
明显不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具体如下:
1、一方利用另一方的困境签订合同,但合同成立时明显不公平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2、但当事人要求变更合同的,不得撤销不公平的合同。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是什么类型的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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