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保留员工关系转移原因的证据,以证明企业的行为确因客观情况,而非主观恶意,以便在发生法律诉讼时,不至于太过被动。
2、要与员工进行充分的协商。关于协商,需要注意三点。
(1)在确定转移员工的名单后,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召开全体会议,也可以召开部门内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对涉及的人员进行小范围开会。无论哪种会议方式,企业在此期间均应注意保留证据。比如,在召开会议时,要求所有涉及员工签到。在会议中,企业应坦诚地告知劳动者企业的客观情况,如业务转移、部门取消等等,并且将这些宣讲内容写入会议纪要。同时,对于工龄等敏感问题不要回避,最好在会议上向员工明示,到新单位后工龄累计计算,如果不同意转移的,则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劳动者在本企业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避免不同工龄的员工在比较经济补偿金时产生心理不平衡的现象。案例中的余某实际就是这种情况,因其在该企业工作差一点不满一年,所以只能拿到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同事相比难免心有不满,从而向企业提出更苛刻的解除条件。在开会完毕,会议记录上应要求全体与会人员签字,以证明员工知晓该情况,并且与员工进行了协商。
(2)为了使员工劳动关系顺利转移,除了本企业内部的宣传外,接收企业友好的态度和优良的福利待遇也会成为促成员工关系转移的另一个关键因素。如案例中接收企业对于转移员工的入职宣讲就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3)对于个别不配合的员工,企业除了大会上的宣讲外,再提供单独沟通的机会,并且保留与其协商的证据。
除了上述保留员工关系转移原因的证据和与员工进行充分协商外,还要及时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员工关系转移不要无限期地协商,以免扩大企业的损失,产生更多的变数。在与员工经过几次协商后,个别员工仍然不同意转移的,企业应及时与员工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
如果只是劳动关系的转移而不是劳动关系的终结,原用人单位都会配合员工办理好劳动合同的转移的。很多时候,同一家公司之间对员工的相互调动,可能也根本就不会来回的转移劳动合同,这种事情在实操过程中没有大家想的这么的教条化,如果非要转移劳动合同,原单位也会出具离职证明的。
一、员工离职后社保怎么办
员工从公司离职后社保的处理方式为:
1、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社保就自动封停。但是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的。
2、如果去到外地,那么需要将社保转移至外地,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其余的事项由单位办理。
离开企业/单位后的社会保险问题
1,在转移手续后,新单位的续期应当续订。
2、在办理转账手续后,将个人身份更新(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去社保中心)。
3、停一段时间,以后再办理保险。注意:从下个月起停止医疗费用的报销。
因转移、转出,停保的前后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累计计算。
通常情况下,员工离职后单位会根据国家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办理该员工的社保减员手续,如果下一家单位接手在原社保账户的基础上续缴即可。如果员工下一家单位是外地的,还涉及到将社保账户进行转移的程序,将转移的凭证交给新单位,新单位就会进行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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