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规定:
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1、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3、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怎么申报企业所得税
一、申报税款所属期为按月申报的操作流程
(1)、点击左侧'本月应申报税种'菜单中的'附加税(费)申报表'
(2)、附加税(费)申报表中的内容和填报操作并未发生变更,请注意是否纳税人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中征收项目为'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税率为0.5%
二、申报税款所属期为按季申报的操作流程
(1)、点击左侧'本月应申报税种'菜单中的'附加税(费)申报表'
(2)、附加税(费)申报表中税款所属期为征收项目为'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税率仍为1%
(3)、填报附加税(费)申报表相关内容后,点击'保存'后,根据纳税人情况形成提示信息.规则如下:征收项目为'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本期应纳税(费)额'大于0,却未选择减免性质并填写减免额的,弹出提示信息窗口.
(4)、如果纳税人增值税或消费税的实际缴纳税额为零,请勾选提示窗口的选项,并点击'提交申报',即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5)、如果纳税人增值税或消费税的实际缴纳税额不为零,则应该点击'返回',填写'本期减免税(费)额'信息
(6)、根据提示信息,填写相应本期减免税(费)额'信息,减免性质选择'0099129999其他其他',填写本期减免税额.注意:'本期减免税额'不能大于'本期应纳税(费)额'.
(7)、填报无误后,点击'保存'
(8)、点击左侧'尚未提交的报表'菜单中的'附加税(费)申报表',选中相应申报表后可以选择'提交选中的申报表'进行最终申报.也可以选择'明细查看'确认申报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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