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不允许离婚的条件: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夫妻感情未破裂;
5、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6、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
起诉离婚的六个条件
起诉离婚不需要六个条件,这指的是法院或判离的六种情形: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一方有家庭暴力的行为;
3、一方赌博或者吸毒,并且教育之后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全文3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