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题目所给段落,我们可以得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女职工的用人单位不得削减或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此外,公司产假期间的效益工资、差旅补贴、午餐补贴,也属于女职工应享有的福利待遇。因此,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她们享有的福利待遇。同时,如果公司克扣女职工产假期间部分报酬,女职工可以要求加发被扣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女职工的用人单位不得削减或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公司产假期间的效益工资、差旅补贴、午餐补贴,属于你应享有的福利待遇。依据有关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她们享有的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于法无据。同时,公司克扣女职工产假期间部分报酬,可以要求加发被扣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产 假 期 间 的 福 利 待 遇 是 否 受 影 响 ?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享受相应的产假。在产假期间,职工的福利待遇应不受影响。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用人单位却存在违规操作,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
其次,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生育保险。在产假期间,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应不受影响,用人单位不得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
然而,有些用人单位在产假期间违规降低职工工资、予以辞退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委员会等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赔偿。
总之,在产假期间,职工的福利待遇应得到保障。用人单位不得违规操作,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产假期间,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应不受影响,用人单位不得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违规操作,职工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委员会等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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