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界定该停车区域是否属于公共区域。地上规划中的停车位,产权归开发商,开发商可租可售可赠,随意处分。地上规划外占用小区公共道路的停车位,属全体业主共有,要不要交停车费即是否要将小区公共道路划作停车位经营使用、如何交即交给其他未使用车位的业主还是具体怎么操作、受益怎么用即收的停车费如何使用的问题完全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决定。
可以明确小区公共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业主是否可以随意在共有道路上停车值得商榷。作为小区业主,其将车辆停放在未划停车位的公共道路,属于占用业主公共道路,若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的授权机构没有作出同意业主可以无偿在小区内停放机动车的决定,且小区业主在车辆进出及停放过程中已经享受到物业公司提供的管理和服务,物业公司据此收取相应的管理费并无不妥。
对于小区公共道路是否可以用作停放汽车以及停放汽车是否应当交纳相应费用,最终还是由业主自主决定。制定新的收费标准要综合考虑小区各方面的问题,合理定制收费标准,每个小区的停车位多少,车位紧不紧张,外来车辆多不多、停车位闲置状况等等,最重要的是综合业主对于停车费的意见。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临时车辆进入小区收费标准为一小时2元,一天不超过12元,两小时之内免费。但老旧小区改造情况确实比较特殊,有些老旧小区车位少、车辆多,所以物业可能会选择提高收费标准,来保障小区居民正常停车,所以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的,一般会交由街道办事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管理。如果居民认为收费标准较高,可以通过街道办事处联合居委会与物业公司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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