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反一户一宅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三)共有人一方未经他方同意出售农村房屋的情形。
(四)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
(五)小产权房买卖问题。
(六)新农村建设中的房屋买卖引发的纠纷,等等。
一、农村买卖房屋协议是否合法
农村房屋买卖协议是否合法,取决于购房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严禁向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非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这类合同因违反国家政策而被视为无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有效。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符合有效合同要求的,应当认定买卖合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二、请问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怎样认定?谢谢
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认定:1、受让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受让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3、转让该房屋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三、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要如何认定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
(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么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当然有效。
(2)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但是,之后将户口迁入到该村。那么,由于买受人具备了同一个村村民的资格,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卖合同有效。
(3)房屋买卖合同经过多次流转,最后流转到同一个村村民手里,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也有效。
(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购买房屋时是村民,后又转为居民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农村村民将房屋卖给城镇居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无论是将房屋出卖给本市的居民还是外省市的居民,合同都是无效的。
(2)农村村民将房屋出卖给其他村的村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购买人无论是本市的村民还是外省市的村民,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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