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包括未成年人有权接受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有权享有促进其身体、心理、精神、道德等全面发展的生活条件。未成年人的发展包括身体、智力、道德、情感、社会性等多方面的发展。发展权是未成年人权益的核心内容。
(一)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显著提高
党和政府一直把普及义务教育作为实现未成年人发展权的重要内容。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5年中共中央提出“科教兴国”的战略决策,并确定为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重要方针之一。200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中国义务教育已迈入全面普及的历史新阶段。2000年中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以下简称“两基”)的目标初步实现,2007年全国“两基”人口覆盖率已经达到99%。小学学龄儿童的净入学率由1991年的96.8%上升到2007年的99.5%;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8%,较1991年上升28.3个百分点;此外,高中毛入学率达到59.2%,较1991年上升33.2个百分点。1996年,全国小学辍学率为1.3%,初中辍学率为3.47%,至2004年,全国小学辍学率下降为0.59%,初中辍学率下降为2.49%。男女平等是发展权的重要内容,实现教育的性别平等是实现其他发展目标的基础。1998年,全国小学女童的入学率已达99%,男女性别差是0.1个百分点。2002年全国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8.58%,男女童入学率的差距为0.09个百分点,已经大体持平。2007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49%,其中男女童净入学率分别为99.46%和99.52%,女童高于男童0.06个百分点。义务教育普及取得较大成就,保障了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实现。
(二)素质教育全面推进
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素质教育开始进入国家重大政策范畴。各级教育部门积极探索综合素质评价与考试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启动高考内容改革、高校自主招生改革、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改革等。中国政府在小学和中学广泛实施新课程,至2007年12月,使用新课程的学生累计总数达1.5亿,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份扩大到16个。党和政府大力开办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对完成规定年限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未成年人进行职业教育。2005、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连续两年分别扩招100万,2007年再扩大招生50万,招生规模达到801万人,在招生规模上与普通高中基本相当。这些措施为素质教育的推进创造了宽松的环境,发挥了良好的导向作用。
(三)未成年人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日益丰富
中国少年儿童图书出版事业蓬勃发展,出版物数量快速增长,质量稳步上升。根据新闻出版总署《2007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报告显示,2007年,全国共出版少年儿童读物10,460种(初版6122种)、1153,509千印张。与1991年相比,种数增长130.45%(初版增长131.63%)、总印张增长96.89%。少儿期刊98种,总印数22,502万册,总印张669,547千印张,比1991年相比种数增长22.5%、总印数增长19.88%、总印张增长134.83%,少年儿童图书馆发展较快,图书馆机构数、总藏量、流通人次和图书种类都有较大程度增加,分别由2002年的88个、11,615千册、9,643千人次和7,393种上升到2004年的105个、15,581千册、13,322千人次和7,989种。1998年,团中央发起并实施了中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截至2006年,全国各级各类青少年新世纪读书俱乐部有56,000多个,各种规模的新世纪书屋60,000多个,青少年读书协会15,000多个,读书组织开展各种读书活动达80多万次,参加青少年超过1,000万人次。
党和政府不断加大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投资建设,各种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营地等坚持公益性质,以开展普及性活动为主,为未成年人参加文化活动创造条件。截至2006年,全国共有青少年活动阵地近6,000所。从2001年开始,国家从彩票公益金中安排40亿元,用于支持各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截至2007年6月,共建成校外活动场所1,025个,其中792个已经投入使用,该工程覆盖了90%的中部县城和80%的西部县城,惠及365个国家级贫困县。已投入使用的新建活动场所共接待学生2,500多万人次。
(四)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日益丰富
未成年人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接触互联网等新文化产品越来越多。2005年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少年儿童发展状况调查”显示,25.6%的中小学生家中拥有电脑,其中城市百分率达到50.4%,农村百分率达到12.8%。使用过电脑的中小学生超过总体的70.0%,其中城市的比例高达87.0%,农村的比例也达到了66.1%。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至2008年6月底,在2.53亿中国网民中,未成年网民共4,959万,占网民总数的19.6%。随着未成年人接触互联网机会的增多,未成年人的新媒介生活呈现出丰富多彩的特点。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07年7月调查显示,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主要用途排在前面的依次为网络音乐91.4%,网络影视79.6%,即时通信74.6%,搜索引擎70.7%,网络游戏67.1%,网络新闻64.6%,电子邮件46.6%,网络教育28.0%,写博客22.6%,网络购物8.9%等。可见,多数未成年人使用网络以娱乐、沟通、搜索、了解时事、表达情感等为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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