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是对联合国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有关规定的概括。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和发展权吗?
还有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发展权是指充分发展其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受保护权是指不受歧视、虐待和忽视的权利;而参与权则是指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全文4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