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期限延误是否合法,这主要取决于买卖双方所签署的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具体的交房日期,而到期后开发商仍然未能按约履行交付义务,那么这种情况便被视为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必须尽快向买受方提出解释,并且如果买方在此之后经过催告,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得到妥善解决,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买方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也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退还房价款项、支付相应的利息以及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然而,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开发商无法按时交付房屋,则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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