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土地证办理所需材料详解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二、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
1.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区别在于,房产证是可以证明该房屋的所属权的,而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公民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且土地证只能证明该土地的审批使用年限,而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的所属权却并是不能够被证明的,而且一般公民买的是房产,并不是土地。所以,土地证并不能作为房东拥有房屋权的证明,而且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也是不能进行交易的。
2.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的合法证明,房产证其实就是《房屋所有权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只是单纯指《房屋所有权证》。
3.房产证,是当地房产管理局下发的,是国家唯一承认的房地归属人的凭证。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房产证内容,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土地使用证是国土资源局下发的。一般所有人只具有使用权,不能交易买卖,土地乃属国家所有。
三、土地证丢失怎么登报
土地使用证丢失到当地土地主管部门(土地局)登记挂失,然后拿着给你的材料去登报,再拿着报纸回土地局就可以补办土地证了。土地使用证是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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