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物业费的收取方式和标准,未交房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费收取的时间从业主实际收房后开始,已竣工但未交给买受人的物业则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物业费的收取通常会依据物业公司提供的业务量以及服务质量来进行决定。
物业费的收取通常会依据物业公司提供的业务量以及服务质量来进行决定。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费收取的时间从业主实际收房后,物业公司开始进行物业服务工作开始。已经竣工但是还没有交给买受人的物业,是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
物 业 费 收 取 的 时 间 节 点 是 ?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时间节点一般分为以下几步:
1. 合同约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应当明确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时间节点,包括预收时间、收取时间等。
2. 催缴通知: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到来之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发出催缴通知,提醒业主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
3. 费用结算: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业主欠缴的物业服务费进行催缴。如果业主逾期不缴纳或者少缴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缴。
4. 费用划转:如果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缴。在业主欠缴物业服务费达到一定金额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当地物业服务收费主管部门申请划转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应当全部划转至物业服务企业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中。
5. 费用归集: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业主欠缴的物业服务费进行归集,并及时上缴至物业服务费代收点或者指定银行账户。
6. 公示催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划转的物业服务费进行公示,通知业主欠缴的物业服务费数额、划转时间等信息,并说明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标准、程序等。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费的划转有异议,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当地物业服务收费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
7. 费用结算: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业主欠缴的物业服务费进行催缴。如果业主逾期不缴纳或者少缴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缴。
8. 费用划转:如果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缴。在业主欠缴物业服务费达到一定金额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当地物业服务收费主管部门申请划转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应当全部划转至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费收取是物业管理中重要的一环。物业服务企业会根据业务量和服务质量来决定收取时间节点。未交房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交纳,已竣工但未交房的物业费则由建设单位负责。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时间节点一般分为催缴通知、费用划转和费用归集三个步骤。物业服务企业需要遵守合同约定,向业主发出催缴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催缴。如果业主逾期不缴纳或少缴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缴,并在业主欠缴物业服务费达到一定金额后,向当地物业服务收费主管部门申请划转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应当全部划转至物业服务企业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中。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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