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不能拒绝履行受理义务,买方实际上是买方,买方和卖方在签订合同后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因为卖方提供的物品质量不合格;
但不能不履行受领义务,如果是这样的话,买方需要承担给卖方带来的相关损失。
买受人拒绝受领开发商违反交房政策吗
买受人拒绝受领时开发商可能构成逾期交房。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房屋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以及在交付前对房屋质量或权利瑕疵进行担保的义务。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拒绝受领。由此造成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开发商一方承担。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全文3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