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因病请假期间,工资计算方式会有所不同。按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确定的原则,可以确定假期工资的基数。若以上三个原则都没有约定,则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但是,这个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员工因病请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其工资计算方式并非按照实际工资发放,单位会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给员工工资。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病假工资发放标准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属于劳动者非因工负伤或患病的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病假工资发放标准支付病假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因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月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也明确规定了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即劳动者因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月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
因此,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在我国是明确的。用人单位应按照病假工资发放标准支付病假工资,确保患病劳动者在医疗期间得到相应的经济支持。同时,劳动者在病假期间也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的工作,尽快恢复健康,回归工作岗位。
总之,在员工因病请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病假工资发放标准支付病假工资,确保劳动者在医疗期间得到相应的经济支持。同时,劳动者在病假期间也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的工作,尽快恢复健康,回归工作岗位。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规定,事业单位请病假规定如下;
(一)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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