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一户人家只有1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有2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1个以上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子女的户口可以跟父母的户口分开吗
子女的户口可以跟父母的户口分开,但是子女需要满足18周岁,经济独立且不与父母居住在一处,有自己明确的住址。办理分户口需要满足的条件为需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且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满足分户条件的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审核证明材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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