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结婚了,农村的土地
时间:2023-03-11 17:03:04 21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在农村嫁出去的女儿可以继承土地吗?

农村的土地不可以被继承,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与女儿是否出嫁没有关系。

责任田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二、哪些是可以被继承的遗产?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此外,还包括个人承包的收益。

三、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出嫁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出嫁的女儿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这些土地,在女儿嫁出去以后土地也不会减少,原来承包了几亩还是几亩,所以,对承包的土地不能按照遗产的性质来看待,除了土地以外,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就算女儿嫁出去了也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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