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温馨提示:夫妻双上在离婚的时候,可以选择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本律师建议双方能协议离婚,这样既不伤和气,可以使双方当事人充分的发挥意思自治,又可以减少经济及时间精力的支出。
但是协议离婚要注意以下几点:
1、离婚协议书中要规范、写清楚双方对财产的处分及小孩的抚养问题。我们在实践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协议草草的写了,但是有人后悔,财产没有处分清楚,自己的
权利受到了损失,发现原来按照法律的规定自己可以多要写财产的,其次,对于财产的具体如何处分约定的不清楚,经常出现的问题就是,协议无法真正的旅行,变
成了“死”合同,这时候才想到律师,向律师求助。
2、对小孩的抚养权问题,不仅仅是小孩的抚养权,还有具体的抚养费及看望时间等等都需要在协议中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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